枣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促进经济转型发展

 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1-06-27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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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今年6月25日是全国第21个“土地日”。宣传主题是“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、守红线、惠民生”。
     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关系的重要载体。土地管理涉及各行各业,关系国家和民族的生存发展。近年来,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、科学决策,国土资源部门坚持科学管理,我市土地资源规划、管理、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不断提高,保障科学发展和保护耕地红线都取得了明显成绩,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。
    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,是我市加快转方式、调结构,实施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,也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,人口将继续增加,经济建设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不可避免,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,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,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结构,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努力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。
    促节约、守红线、惠民生,必须切实保护好赖以生存的耕地。要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,加强监督考核,层层落实各级政府耕地保有量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目标责任。要摸清可供开发的后备耕地资源底子,编制未来两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。要加大实施市、区(市)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,推进以荒山开发为重点的土地开发、以基本农田升级改造为重点的土地整理、以采煤塌陷地为重点的土地复垦,挖掘补充耕地潜力,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,为项目建设补充耕地提供支撑。
    促节约、守红线、惠民生,必须切实提高集约用地水平。要清醒地看到,目前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相比,我市构建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。一是用好增量。要按照计划指标保重点、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,科学利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,严格土地用途管理,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,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。二是挤存量。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,积极盘活存量用地,特别是批而未征、征而未供、供而未用、用而未尽的土地,提高供地效率。三是调结构。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特别是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,优化土地利用,促进产业结构调整,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。当前要围绕推进棚户区改造、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,切实运用好挂钩政策,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力度,科学调整城乡用地结构,为城乡统筹发展拓展空间。
     促节约、守红线、惠民生,必须进一步强化土地执法监管,维护土地利用秩序。健全机制,变土地资源“一家管、大家用”为“大家管、大家用”,各级各部门要共同构建土地执法的共同责任机制。要探索建立协作机制,促进土地预审、农转用和征收、供地、登记发证等环节与执法监察的协作配合。要落实违法问责制,根据《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》的规定,严格土地违法问责,对耕地保护不落实、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、违法占地等重大问题坚决纠正,依法严肃查处。要改进监督手段,完善村级执法信息员制度,增强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执法监察网络效能。要健全预防机制,按照执法监察“八字方针”,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,做到防范在先、发现及时、制止有效、查处到位,坚决把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,维护土地利用秩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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